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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http://www.flickr.com/photos/11534705@N07/2168347412/)

隔壁的情侶又發生了很激烈的爭吵。
搬來這三個月,已經聽過好幾次這樣的爭吵。

聲嘶力竭的怒吼,歇斯底里的情緒,加上東西重重砸碎的聲響。

老實說,我很害怕這樣子的爭吵聲。
總覺得那樣的情緒已經完全是控制不住的,像是又厚又重的黑幕,從隔壁穿牆而來,漫延到我的屋子裡來。

幾近發狂的吼叫,一聲一聲敲著我的心。
讓我的神經也跟著緊蹦起來,好怕那個女生就真的"轟!"一聲的整個炸成碎片。
即使她沒有真的爆炸,但似乎也可以感覺到,她身體裡的細胞一個接著一個破裂,然後死亡。

聽著這樣的爭吵聲,我不禁想這兩個人,到底是愛,還是不愛?

是不是真的愛一個人,才會和他吵架;還是,已經不愛了,所以和他吵架?
我其實有點搞不太懂。

有時候爭吵,是希望讓對方知道問題點在哪裡,然後才有辦法繼續一起走下去。
這是在彼此都很相愛的前提下,否則一次次的爭吵,若不能解決問題,只是加速愛情的滅亡。

但是如果愛一個人,為什麼會有這麼決裂般的爭吵?
既然會有這種像仇人般肅殺的爭執,是不是感情根本已經變質了,那麼還有什麼在一起的理由?

如果不愛了,就轉身離開了,也沒有必要再去爭吵加深彼此的怨懟。

或許愛與恨,總是如此糾結不清吧。
因為愛,所以恨。
無愛,所以無恨。

想一想自己真的從小就很害怕這種大吵,所以也很不會處理這樣的事。
之前跟過往男友有爭吵時,我總是選擇驅避衝突,咬著嘴唇讓話在心裡頭發酵再發酵。
被羞辱到真的忍不住時,才會反擊。
但這是在我還願意忍受的範圍內。

只要我還願意跟你吵,表示我們之間還沒結束。
但當我累了痛了不想留了,我會選擇默默離開。

只可惜,我以前的爭執都被認為是無理取鬧帶過,永遠,都沒有看到問題點在哪裡。


所以隔壁的兩人,應該還有愛情吧?
可是三天兩頭吵,好傷好傷。

每對戀人相處的模式都不同,也沒有必要去評論誰對誰錯。
只是愛情,真的這麼累嗎?

如果能在一起,就好好愛吧;如果真的不能在一起了,也好好散吧。

聽著隔壁東西碎裂的聲音,我彷彿也聽見,他們兩顆心輕輕碎開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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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蘿小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