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感情結束了,對於已經背道而馳的對方所留下來的物品,處理的方式有哪些?

其實我一直不太會去處理這個部份。
一方面是懶,一方面是習慣使然。
能用的東西,就不想丟。
喜愛的東西,也不想丟。
有著紀念性的東西,也不會丟。

有人會燒信燒照片。
有人會丟到垃圾車送給焚化爐。
有人會把東西原封不動的寄給花錢買的人。

但目前為止,可能我還沒有真的打從心底恨過什麼人,所以也沒出現過撕東西燒東西這回事。

即使不小心發現了照片,我頂多也是拿來端詳一下,然後再塞回原來的地方。

不過可能也是這種爛個性,所以也會惹人嫌。
台中的家裡還放了一台十多年前無敵翻譯機、七年前的卡帶隨聲聽...,一些真的忘了該還給對方的物品。
最近的就是PHS的強波器忘了寄還。(不過前陣子已經寄回去了)

我想,或許物品的主人覺得我是個佔人家便宜的人吧。

我自己也很困擾,放了十多年的翻譯機,丟不丟?
丟不了也還不了,我像個傻瓜又把它們繼續擺著。

心裡的抽屜,可能也因為這樣已經滿到不行了吧。
什麼也不想再放進去,也放不進去了。


回到原來的話題。
有的人會撕掉舊情人的照片。
不曉得這樣的感覺痛快嗎?

習慣刪除所有舊回憶的人,最好還是多用數位的東西,只要按一個鍵就可以刪除光光,也方便多了吧。

至於我。
還是爛個性的把它們燒成光碟擺在抽屜的深處。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蘿小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